吴小华,男,汉族,1968年6月生,江西省余干县人,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1988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7月参加工作。
现任山西省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人物履历
1989年7月任长治市南宋乡党委秘书;
1992年4月任长治县委组织部科员;
1994年8月任长治县委组织部组织科副科长;
1995年3月任共青团长治县委书记;
1996年2月任长治县西池乡党委书记;
2000年12月任长治县南宋乡党委书记;
2002年1月任壶关县副县长;
2005年2月任共青团长治市委书记;
2007年7月任潞城市委副书记(正处级);
2009年2月任平顺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2009年3月任平顺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2年6月任平顺县委书记、县长;
2013年8月任平顺县委书记;
2016年9月任长治市委常委、平顺县委书记;
现任山西省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任免信息
2016年3月,吴小华为山西长治市委常委人选考察对象。
2016年9月28日下午,中国共产党长治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当选为新一届市委常委。
2021年3月17日,免去吴小华同志平顺县县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2021年11月1日上午,长治市统战系统召开干部大会,宣布市委决定:吴小华同志不再担任市委统战部部长职务。
2022年2月23日,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吴小华为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