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明君,男,现任河南省信阳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人物履历
2021年7月至2023年1月,任信阳市息县县委书记。
2023年1月至2023年6月,任信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息县县委书记。
2023年6月,任信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现任信阳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担任职务
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任免信息
2021年7月17日,信阳市息县召开全县领导干部会议,宣布关于息县县委主要领导同志的任免决定:汪明君任中共息县县委委员、常委、书记。
2023年1月7日,信阳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大会,选举汪明君同志为信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23年6月10日上午,信阳市息县召开全县领导干部大会,宣布省委、市委决定:汪明君同志不再担任中共息县县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工作分工
负责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农业农村、水利、粮食和物资储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工作。负责现代农业开发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工作。协助常务副市长负责防汛抗旱工作。
分管市农业农村局(市农村改革试验区办公室)、市水利局、市粮食和储备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供销合作社。协助常务副市长分管信阳申信发投集团公司。
联系市气象局、市烟草局(公司)、中储粮潢川直属库、中储粮信阳直属库、省出山店水库运行中心。
人物事件
2023年12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六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其中包括河南省信阳市息县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层层加码、检查考评过多过频、搞“面子工程”等问题。信阳市副市长、息县县委原书记汪明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