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建明,男,汉族,1963年6月生,浙江淳安人,1986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专业,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
现任中共二十届中央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正部长级)、检察委员会委员,一级大检察官。
人物履历
1980.09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本科生、研究生
1986.08最高人民检察院法纪检察厅、办公厅助检员
1991.04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副处级干部、检察长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厅主任助理
1997.01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副主任
2002.05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
2005.03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主任
2005.04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办公厅主任
2009.09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
2012.12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党组书记,省委政法委员会委员
2013.01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党组书记,省委政法委员会委员
2013.02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2017.07中国共产党河北省委员会常委、秘书长、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书记
2018.06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党组成员
2020.05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正部长级)、检察委员会委员
担任职务
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中共二十大代表,国际检察官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委员、国际检察官联合会副主席,中国检察官协会常务副会长,最高检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副主任。
任免信息
2018年6月2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任免名单,任命童建明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2018年7月16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等有关规定,童建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检察官。
人物著作
主编:
《中国检察体制改革论纲》,中国检察出版社2008年版
《新刑事诉讼法理解与适用》,中国检察出版社2012年版
《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学习读本》,中国检察出版社
文章
在《检察日报》署名文章:如何提升“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能力的几点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