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飞,男,汉族,1977年1月出生,河南夏邑人。1999年11月参加工作,199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法学硕士。
现任河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人物履历
历任偃师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挂职),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副处长、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周口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挂职),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漯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督察长,许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督察长。
现任河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任免信息
2021年10月12日上午,漯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议案。张飞任漯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2022年8月4日上午,漯河市委召开全市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会议,宣布省委、市委关于市公安局主要领导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张飞同志不再担任漯河市政府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督察长。
2022年8月9日,漯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通过漯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决定免去:张飞的漯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2022年8月9日,许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二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张飞为许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2023年1月6日,许昌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胜利闭幕,会议选举张飞为许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