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维华,女,汉族,1957年5月出生,博兴县人,197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10月参加工作。
曾任山东省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人物履历
1975.11—1978.10博兴县农业学大寨工作队队员、副组长、组长,博兴县庞家公社团委干事;
1978.10—1980.05博兴县庞家公社团委副书记、书记;
1980.05—1983.04博兴县庞家公社党委宣传委员;
1983.04—1983.09博兴县庞家公社党委副书记;
1983.09—1985.07山东财经大学干部专修科财政经济专业学习;
1985.07—1987.04博兴县经济委员会党组书记、副主任;
1987.04—1993.01博兴县副县长、县政府党组成员;
1993.01—1996.11博兴县委副书记、县长;
1996.11—1997.12惠民县委书记;
1997.12—2001.01滨州地委委员、惠民县委书记;
2001.01—2007.03 滨州市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
2007.03—2011.12滨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11.12—2012.02滨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
2012.02—2015.02滨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2015.02- 2017.02滨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17.02,滨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山东省十二届人大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任免信息
2017年2月,祁维华为山东省十二届人大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